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

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各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晋教港澳台〔2023〕3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 5 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及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附件2或附件3)电子推荐书,并报送纸质推荐书及佐证材料(一式)。

2.请各院(系)完成内部推荐工作,填写院(系)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将汇总表于2023年9月5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fa_czu@163.com,纸质材料同时报送至国际交流中心(联系人:贾婷婷;电话:0355-217815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

3.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4.长治学院院(系)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国际交流中心         科研部         教务部   

2023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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