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4 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202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133 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项目的留学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并承担过省级以上项目的)。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3.申报项目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在本行业(专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良好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4.归国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2014年1月1日后回国),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5.已入选我省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助的项目 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已获得本项目资助仍未结题的人员,或近3 年(2021年1月1日之后)以来获得过本项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人才。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 2024年3月4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报国际交流中心(1号教学楼302 ), 电子版发送至
fa_c zu@163.com。
( 一)单位推荐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 二)《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
请表》及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版。
《申请表》及附件佐证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 印并加装封皮,封面内容与《申请表》封面内容一致,页数
不超过 20 页。
联系人:贾婷婷 0355-2178150
国际交流中心 科研部
2024 年 2 月 8 日